为做好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我厅拟遴选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接职能
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
二、承接工作内容
承担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包括发布申报通知、汇总申报材料、申报者名单公示、资格审查、现场技艺考核、申报作品展示、专家评审、拟认定大师名单公示,相关异议调查核实、公告大师认定名单等。
三、承接单位遴选方式
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评选组,听取竞选单位的陈述和答辩,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全行业代表性,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相关认定评价工作经验;拥有一支熟悉国家和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透彻了解评价指标体系、能准确开展评价的工作团队。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单位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业绩、评审专家库情况等),承接此项职能工作的自身优势等。
(二)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评价工作初步方案。
(三)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本文发布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截止。
地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08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叶俊明、何冰,电话:020-83318522、8313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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