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公开遴选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组织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审服务机构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共同组织开展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承担项目评审的机构。评审服务机构负责承担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整理、要件审查、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是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报名单位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三)报名单位具有从事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四)报名单位具备编制相关文件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力量;

  (五)报名单位有完备的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专家库;

  (六)报名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七)报名单位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四、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专家库情况等);

  (二)评审初步工作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

  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受委托机构服务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本项目拟分三批进行评审;预计评审时间至少8天;评审采用聘请专家封闭式评审。具体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提出。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12:00前。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服务体系建设处张斌,电话:020-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2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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