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现认定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电厂(机组)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并将名单予以公布,同时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附件:2014年第二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30日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4年广东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