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暨承接园区评估情况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量:

  根据《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通知》(粤办函〔2017〕754号)的要求,我厅联合原省安全监管局、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地市上报的4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今年2月份我厅发布的16家承接园区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共有5家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11家园区符合承接化工企业的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26日至12月11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评估情况表

     2.广东省承接园区评估情况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佘准,电话:020-83135850、18688392380,

  传真:020-83134774,邮箱:shezhun@gdei.gov.cn)

相关附件: 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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