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东莞市13G007#加油站规划点的请示》(东经信〔2018〕2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编码13G007#规划点从原址“东莞市虎门镇商贸新城客运总站”调整至“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长德路与百达路交会处北侧”,规划点序号和编码不变。
请你局指导申报企业,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我厅申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在具体选址时,严格执行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等规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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