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汕昆高速公路石灰铺G78XXL_0240#等4座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清经信〔2018〕356号)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境内汕昆高速公路东华服务区南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237#编码G78XXL_0192#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清远东华南加油站)。
二、清远市境内汕昆高速公路东华服务区北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238#编码G78XXR_0192#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清远东华北加油站)。
三、清远市境内汕昆高速公路石灰铺服务区南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239#编码G78XXL_0240#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清远石灰铺南加油站)。
四、清远市境内汕昆高速公路石灰铺服务区北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240#编码G78XXR_0240#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清远石灰铺北加油站)。
申报上述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