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广东润圣华燃能源公司申请建设12万立方米成品油油库立方米成品油油库的请示》(肇经信请〔2018〕1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广东润圣华燃能源公司拟在肇庆市德庆县悦城镇G321国道北侧建设12万立方米成品油油库(其中柴油罐3座,每座3万立方米;汽油罐3座,每座1万立方米),符合《广东省成品油配送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意纳入你市“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建设库容中。
申报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成品油油库建设等相关手续。油库建设进度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定期报送我委。油库竣工验收后须将有关材料报我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控股拥有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等。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二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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