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撤销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6-05-13     点击量:

  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决定撤销兴宁市兴福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特此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 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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