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惠州、江门、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梅州市编码Q005#、X021#加油站扩建的请示》(梅市经信〔2018〕93号)等5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江门鹤山市沙坪镇工业大道(鹤山大道)北侧、鹤山汽车总站出口西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72#编码鹤山20#规划点,现由广东顺德协润投资有限公司、黄炜初、谭邦祥投资的鹤山市协润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重新规划确认
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双合公路杜村探嘴路段东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1#编码新兴44#规划点,现由梁洪芬、新兴县顺延湾边加油站有限公司投资的新兴县顺延杜村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云浮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阳江市192#、湛江市G59#、肇庆市2#、云浮市新兴44#、罗定新9#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函》(粤经信电力函〔2015〕2887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鉴于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重新进行确认。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扩建规划确认
(一)梅州市太洋油品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M60418号)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五里亭坪尾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编码Q005#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兴宁市黄陂镇顺达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274号)位于梅州兴宁市黄陂甘专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0#编码X021#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惠州市盛大海实业有限公司盛大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L40181号)位于惠州市小金口乌石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编码惠城区14#规划点),符合《惠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梅州、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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