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6-07-0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见附件1),2016年起将按照《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号)的要求,受理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申请,实施规范管理。 

  为做好我省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工作,促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请你们做好政策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2016年以前已公告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要求,将公告申报和监督检查材料(一式四份)于每年8月底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附件: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叶由根,电话:83135980)

相关附件: 工信厅产业函〔2016〕4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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