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5年度广东省国家万家企业节能考核结果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1-17     点击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6〕21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省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我委。经汇总,现将2015年度全省纳入国家万企的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十二五”以来,我省对万家企业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我省列入2015年度考核范围的国家万企共有942家,参加考核的企业855家;87企业未参加考核,主要原因是关停并转或已无经营。131家企业为超额完成等级,占15.3%;537家企业为完成等级,占62.8%;131家企业为基本完成等级,占15.3%;56家企业为未完成等级,占6.5%。 

  2015年度全省国家万企完成节能量232.5万吨标煤(含2015年当年关停并转企业节能量目标16.6万吨标准煤视为累计自动完成),“十二五”累计完成节能量1662.1万吨标准煤,超出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万企节能量总目标任务1530万吨标煤8.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各地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6〕21号)要求,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考核未完成等级企业,由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因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限制措施。 

   

  附 件:1.2015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考核分市汇总及评价结果 

      2.2015年度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名单(56家) 

      3.2015年度国家和省监管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汇总及具体评价结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吉林,020-83133444) 

相关附件: 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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