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肇庆市2# 15# 53# 54# 64# 65# 69#等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批复 |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2-16     点击量: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肇庆市序号2#编码2#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肇经信请〔2017〕9号)等7个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肇庆市端州区砚都大道南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编码2#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肇庆砚都大道加油站申请建设。 

  二、肇庆市鼎湖区34区西侧、同兴路南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编码15#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肇庆市鼎湖区衡泰燃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三、肇庆市高要区迎宾大道坦场管理区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3#编码53#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延长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高要迎宾大道加油站申请建设。 

  四、肇庆市高要区迎宾大道莲塘高速出口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4#编码54#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肇庆市德恒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五、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澄湖村车坡顶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4#编码64#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肇庆市高要区骏马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六、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良村段X436新线东南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5#编码65#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肇庆市高要区盛马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七、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X459(大马公路东)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9#编码69#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肇庆市高要区耀马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在具体选址时,请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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