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I13# DN1# DN2# DN6# DB7#
梅州市M004# M051# P015# P019# P022# 惠州市龙门县22#
江门市蓬江、江海区48# 茂名市132# 134# 肇庆市高要6#
高要60# 清远市英49# 阳5# 潮州市106# 111# 137#等
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
广州、梅州、惠州、江门、茂名、肇庆、清远、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你们《关于广州市序号395#编码I13加油站扩建规划确认的请示》(穗工信报〔2018〕269号)等2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四村潮惠高速潮州西出口延长线(外环北路)山埔金钟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6#编码106#规划点,现由方潮宏、张彦标投资的潮州市潮安区古巷潮州西金钟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大澳村国道324线南侧路段(草埭林春柑园)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7#编码137#规划点,现由郑才锋、郑炳勇投资的饶平县嘉顺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扩建规划确认
(一)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碧桂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A50534号)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都那村105国道北面西围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95#编码I13#规划点),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广东省梅州市春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梅县大坪春庭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098号)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育豪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8#编码M004#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梅县勇兴集团有限公司程江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60380号)位于梅州市梅县新城宪梓中路与府前大道交叉口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5#编码M051#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平远昌盛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20248号)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206国道旁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61#编码P015#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平远西河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20252号)位于梅州市平远县超竹西河管理区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65#编码P019#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平远石正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20246号)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黄路子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68#编码P022#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七)龙门县地派镇桥南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L30140号)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桥南路(桥南加油站)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41#编码龙门县22#规划点),符合《惠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八)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金溪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J10116号)位于江门市江海公路金溪鲤鱼山脚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7#编码蓬江、江海区48#规划点),符合《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九)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肇庆高要利星西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H10381号)位于肇庆市西江二桥高要双金公路西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99#编码高要6#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十)高要市白土镇朗鹤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H30076号)位于肇庆高要市白土镇县道X437朗鹤圩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53#编码高要60#规划点),符合《肇庆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十一)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英德新城中心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10118号)位于清远英德市英城浈阳二路161号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43#编码英49#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十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阳山七拱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10111号)位于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旧107国道边七拱镇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31#编码阳5#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广州、梅州、惠州、江门、肇庆、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新规划确认
(一)茂名高州市荷塘镇伦村村县道X614线木岑路段北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2#编码132#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高州市瑞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高州市荷新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延期惠州市仲恺区69#、湛江市G157#、G174#、G181#、茂名市18#、20#、21#、100#、103#、120#等10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660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进行重新确认。
(二)茂名高州市宝光街道西镇村乡道Y608线廖径路段北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4#编码134#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高州市瑞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高州市宝沙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延期惠州市仲恺区69#、湛江市G157#、G174#、G181#、茂名市18#、20#、21#、100#、103#、120#等10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4〕1660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进行重新确认。
(三)潮州市潮安县登塘镇(原田东镇)枫树员村省道S233大溪墘溪埔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1#编码111#规划点)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陈秋卿、陈立远投资的潮州市潮安区枫树员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该规划点未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潮州市115#、117#、119#、137#、138#、148#、150#、151#、153#、167#、182#、183#、197#、206#、212#、227#等16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64号)规定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规划确认已失效。我委同意对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进行重新确认。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当地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规划确认延期
(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村桂阁大道南侧、灵岗路东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3#编码DN1#规划点,现由广东必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晓晓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州市必扬大岗南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2017年6月13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JZ2# JZ5# JZ6# YS1# YS2# 100# 阳江市22# 茂名市52# 72#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7〕11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9年5月19日前有效。
(二)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大岗村桂阁大道北侧、灵岗路东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4#编码DN2#规划点,现由广东必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晓晓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州市必扬大岗北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2017年6月13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JZ2# JZ5# JZ6# YS1# YS2# 100# 阳江市22# 茂名市52# 72#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7〕11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9年5月19日前有效。
(三)广州市白云区龙归106国道西侧、北二环入口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陆地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编码DB7#规划点,现由广州市白云兴食品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州市白云兴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2016年6月28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73# 佛山市佛顺D4# 河源市53# 63# 汕尾市139# 茂名市78# 336# 肇庆市高要6#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179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9年6月28日前有效。
(四)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中船中路(原名新潭路)新联一村路段南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8#编码DN6#规划点,现由广东必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晓晓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广州市必扬新一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2017年6月13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JZ2# JZ5# JZ6# YS1# YS2# 100# 阳江市22# 茂名市52# 72#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7〕11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9年5月19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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