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惠州市流水号38#,G4EXXL_0412# 高速公路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惠市经信〔2018〕198号)等2个高速公路加油站规划点申请文件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惠州市境内武深高速公龙门服务区东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38#编码G4EXXL_0412#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海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海油能源有限公司龙门东区加油站)。
二、惠州市境内武深高速公路龙门服务区西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39#编码G4EXXR_0412#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海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海油能源有限公司龙门西区加油站)。
申报上述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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