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揭惠高速公路编码S13XXL_0030#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汕经信〔2018〕65号)等4个高速公路加油站申请文件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经征求省交通运输厅意见,批复如下:
一、汕头市境内揭惠高速公路贵屿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315#编码S13XXL_0030#、流水号316#编码S13XXR_0030#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流水号315#编码S13XXL_0030#规划点,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汕头贵屿东加油站;流水号316#编码S13XXR_0030#规划点,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中石油能源有限公司汕头贵屿西加油站)。
二、江门市境内高恩高速公路龙胜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482#编码SGEGSL_8001#、流水号483#编码SGEGSR_8002#)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流水号482#编码SGEGSL_8001#,申报加油站名称为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龙胜服务区东区加油站;流水号483#编码SGEGSR_8002#规划点,申报加油站名称为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龙胜服务区西区加油站)。
申报上述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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