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潮州市序号53#编码53#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潮经信〔2018〕6号)和《关于潮州市序号132#编码132#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潮经信〔2018〕27号)等2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潮州市中油油品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在潮州市潮安区新潮汕公路庵埠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3#编码53#规划点)新建加油站,鉴于与在营加油站(含已批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规划点)车行距离不足1.8公里,我委不予办理新建规划确认申请。
二、饶平县力华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在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西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2#编码132#规划点)新建加油站,鉴于与在营加油站(含已批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的规划点)车行距离不足1.8公里,我委不予办理新建规划确认申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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