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57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规划确认的批复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02-09     点击量:

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申请扩建5700立方米成品油库容规划确认的请示》(云经信请〔2018〕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拟对位于云浮市郁南县南江口镇南瑶村的南瑶油库进行扩容,申请扩建57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3座1900立方米汽油罐),扩建后汽油罐容5700立方米,柴油罐容8000立方米,符合《广东省成品油配送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意给予规划确认。鉴于云浮市“十三五”期间未规划新增库容,我委同意从省统筹库容中安排5700立方米成品油库容指标支持该企业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 

  申报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成品油油库建设等相关手续。油库建设进度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定期报送我委。油库竣工验收后须将有关材料报我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控股拥有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设施的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等。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二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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