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省工商局等七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工商〔2009〕联字28号)的时间安排,我省于2010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开展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为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我委通知在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备案工作。现整治期限已过,我委已恢复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备案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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