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认定2010年广东省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1-2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实施方案》,按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20102012年)行动计划》(粤经信信息〔2010238号)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两化融合深入发展,我委组织开展“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工作。经各级有关部门申请、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认定深圳市、佛山市、广州开发区、佛山市顺德区、东莞市石龙镇为第一批“广东省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

请有关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将贯彻落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的进展情况、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我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20-83134279E-mail:xxcyt_zhangli@gd.gov.cn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0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