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3-3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7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调查当地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作开展情况,并于41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172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赵伟清,电话:020-83135885,传真:020-83135851

Email:13728013800@139.com;何昭隆,电话:020-83135944

传真:020-83135851Email :530041291@qq.com

 

附件: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工作座谈会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我部将对各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一、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基本情况

  (一)已经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请报送发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券种类、规模、方式、券商、承销商、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类型等);

  (二)已经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正履行上报申请,准备发行中小企业债券的省(区、市),请报送筹备情况、工作进度以及拟发行债券的基本情况;

  (三)尚未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请报送拟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和面临的困难。

  二、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特点、面临的问题、经验总结及对策建议

  请于4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邮箱:rongzi@sme.gov.cn

  电话:010-68205318

传真:010-68205315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融资担保服务处

邮编:10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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