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报送稀有金属生产经营情况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4-0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国家对钨、锡、锑、钼、稀土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向我省下达了2011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为做好我省计划指标的分解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要认真组织辖区内钨、锡、锑、钼、稀土相关企业做好2010年和2011年一季稀有金属生产经营情况度总结,预测2011年全年生产经营目标,提出2011年生产计划建议,并填写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只下达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的企业。矿山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冶炼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并提供采用的生产工艺情况。

  请各有关市务必于411日(星期一)前将相关企业情况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各地报送的情况材料将作为2011年指令性生产计划分解的重要依据。相关电子文档可到我委网站(http://www.gdei.gov.cn/)原材料工业栏目下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41

(联系人:陈文杏,杨淑鹏,电话:020-8313328083135893,传真:83133324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配合做好南粤巡礼采访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