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4-1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信厅节函〔201134)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要重视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尽快明确职能科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稳步推进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替代和减量化工作。

二、各市按照《通知》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认真总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及对进一步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市于51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关于加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彬,谭吉林,电话:020-8313336183133444,传真:83133335

 电子邮箱:yangbin48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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