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印发201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5-19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局、国资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201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2.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环保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    省农业厅    省国资委

省广电局    省总工会     团省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020-831333598313482,

传真:020-83133335省节能协会联系人:黄欣 ,电话:3884750538811431

传真:020-38847360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1年是 “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省节能降耗“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一年。为总结宣传“十一五”节能成就,为“十二五”节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我行动 低碳新生活”,时间为611日至17日。为加大我省节能宣传力度,我省决定扩展为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贯穿6月份。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我省面临更加严峻的节能形势和艰巨的节能任务。今年我省节能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节能我行动 低碳新生活”的主题,把倡导社会各方面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创新节能宣传方式,突出活动主题,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持久力,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促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三、主要活动

今年节能宣传月开展“七个一”活动,具体是:

(一)办好一次展。201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暨2011年国际(广东)节能展开幕式。

1、活动时间:201169日上午10:00-11:30

2、活动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1-2号展馆中庭广场

3、活动内容:省领导讲话;为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二批)颁发牌匾;企业代表发言;启动仪式;参观节能展。

4、仪式规模:参会人员主要为参展企业代表,包括21地级以上市代表、驻穗领馆及商协会代表、大型集团企业代表、绿照及惠民企业代表、商贸酒店代表、节能技术服务单位代表、金融机构代表、其它节能产品企业代表及工青妇组织代表参会。总体规模约1200人。

(二)制作一个专栏。与广东卫视合作录播一台以节能为主题的专栏节目,与报纸媒体合作办一期节能专版。

与广东卫视录制一期节目在节能宣传月期间播放。与广东主流报社合作,制作以“回眸‘十一五’,展望‘十二五’”为主题的节能专版。

(三)开展一次能源紧缺体验。开展以“节能低碳新生活 公共机构做表率”为主题的低碳体验日活动。

614定为“低碳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

(四)开好一次会。召开节能法规政策及“十二五”省节能规划解读会。

计划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召开节能法规政策及“十二五”省节能规划解读会,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和省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国家和省备案节能服务机构代表参会。组织专家宣讲团走进企业、学校、部队、社区、协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节能法规政策及节能知识宣讲。

(五)组织一次专家行。组织省内节能专家全省巡回节能诊断。

组织节能专家和行业专家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范围内以巡回义诊的形式,为有节能需求的工业企业、公共机构、商贸酒店等进行节能评估,提供节能改造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需求方提出的问题。

(六)办好一件实事。组织若干场高效照明和节能惠民工程推广宣传活动,为老百姓宣传节能产品实效,免费赠送节能产品,为老百姓办实事。

组织我省高效照明产品中标企业,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做生活节能小知识咨询及高效照明产品现场销售的活动。加强节能空调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度,为老百姓讲解节能空调惠民工程的实施意义,鼓励百姓购买节能空调,同时做好核查工作的宣传,使被抽查的老百姓主动配合该项工作。

(七)做好一系列推广活动。节能共“银”,银企合作成功案例推广活动;商贸酒店节能示范推广活动;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推广活动。

推广银企合作的成功案例,为今后节能融资的发展提供经验依据;总结商贸酒店领域节能示范单位成功案例进行推广宣传;总结和推广省优秀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案例。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2011年省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成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节能宣传周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具体活动安排以及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举行。

(三)做好充分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节能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各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宣传“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成果和经验,广泛宣传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工作成效。举办针对政府、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组织当地工业、商业以及公共机构用能单位总结和推广节能增效的经验和成效,组织电信运营商发送倡议节能减排、普及低碳生活常识的公益短信,继续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等活动。结合夏季用电高峰形势,加强有序用电,鼓励节约用电,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宣传周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切实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各市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省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通过实地体验等多种方式强化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学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行为习惯。继续在中小学开展节能低碳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建言献策,组织学生参加节能周启动仪式及相关系列活动。

(四)各市科技部门要组织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攻关项目和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业化;开展各类节能减排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技术培训等活动,宣传节能低碳技术。

(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建筑和节能小区,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积极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七)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采取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低碳交通消费模式。

(八)各市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节能减排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

(九)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成效展,倡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普及节能技术,推动技术进步,降低生产环节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十)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主要电视、广播媒体等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十一五”节能成就,播出倡导低碳生活的公益广告,并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节能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各级团委要组织全省青少年积极参与“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实践和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节能减排示范行动”。依托全省2万家非公企业团组织广泛开展“节能减排 青工争先”活动,动员广大青年员工积极响应号召,立足岗位作贡献、节能减排争先锋。

(十二)各市和省级各产业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十三)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使用环保再生纸、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废旧灯管、电池回收等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十四)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的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抄送省节能协会。本次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报送情况将纳入对地区、部门节能考核(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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