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团参加第一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8-12     点击量: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参展企业:

  根据新博会组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各地市和新材料企业的积极支持下,目前我省招展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为做好企业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对我省45家参展企业进行了统一确认,请各参展企业(名单见附件1)于816(星期二)前将参展费用一次性汇入组委会办公室指定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委。

  二、请各地市及企业根据展会日程(见附件3合理安排布展、参展及撤展工作,并自行前往哈尔滨,我们在哈尔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布展人员请于923日报到。地市领队及企业参会人员可于945日报到(报到地点:哈尔滨华旗饭店,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红旗大街301号,酒店电话:0451-81868888)。

  三、申请特殊装修的企业要服从全省展区的整体效果,请于816(星期二)前将效果图报我委审核。特装展位采取场外成型、场内组装,搭建材料需做防火处理,搭建高度不得超过6。由企业自行委托布展施工单位,搭建要求详见参展商手册。

  四、新博会组委会将免费对标准展位进行异型搭建(效果图见新博会官网www.ciamiecn.com),并提供如下设施:三面(或二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220V/500W电源插座、两套射灯、纸篓、地毯、中英文楣板等(详见参展商手册)。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楣板(表格见附件2)中英文名称,于816(星期二)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我委邮箱并及时确认。

  五、各参展企业需提供200字以内包括企业详细联络信息和企业简介的中英文对照文字,新博会组委会将免费刊登在《新博会会刊》上。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准备企业简介,于816(星期二)前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我委邮箱并及时确认。

  六、参展企业如需在《新博会会刊》刊登彩页广告,请自行制作,须在820(星期六)前用电子邮件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具体细节请自行与新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红梅,电话:0451-8238890182388902-8005,手机:13946183685,电邮:zxz10451@163.com

  七、大会期间,新博会组委会将安排新材料产业对接洽谈暨签约仪式,请拟参加对接洽谈及签约仪式的企业,根据新博会《关于征集全国新材料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并参加第一届新博会产业对接洽谈暨签约仪式的通知》(见新博会官网),自行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八、大会期间,新博会组委会还将安排一系列主题活动(主要活动日程安排表见新博会官网),请各地市领队及参展企业结合各自需要,自行报名参加主题活动。

  九、请各地市领队和参展企业严格按照参展商手册(见新博会官网)规定,做好证件办理、展位布置、展品运输等相关工作,并及时与新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沟通衔接。

  十、我们将统一安排我省代表团入住哈尔滨华旗饭店,费用自理。请各地市和参展企业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4),并于816(星期二)前传真至我委。

  

  附件:1参展企业名单和展位分布图

      2参展单位楣板名称表格

       3展会日程安排

      4参会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贾锐,电话:020-8764437613902212899

 传真:020-87649462,邮箱:jiarui3@sina.com

相关附件: 粤经信材料〔2011〕659号附件(1-4).doc
相关文档: 印发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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