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的有关规定,经各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环保部门联合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小组现场验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三部门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初步认定本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为广东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020-83133444,传真电话:020-83133335。
附件:广东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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