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第二期广东省民营骨干(高成长)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10-19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中小企业局,部分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文中“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争取5年内对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轮训一遍”以及遴选并重点扶持500家高成长性民营企业,...以服务创新促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要求。我局计划举办“第二期广东省民营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组织

  培训班由我局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办,省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协会协办。

  二、办班特色

  我局主导班级管理,组织政企、名企面对面交流等活动,引入知名金融、信息化、咨询服务优质资源提供增值服务;学员作为我局开展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以及服务创新促成长等重点工作的“优先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三、报名条件

  (一)在当地具有较好发展规模、发展状况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已列入当地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民营企业或者已列入当地上市培育计划的企业可优先考虑;

  (二)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三)企业能提供学习时间;

  (四)个人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积极的学习愿望,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四、名额分配

  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统筹推荐4名学员,粤东、粤西、粤北山区各地级以上市统筹推荐3名学员;顺德区、省地共建重点县区(金平区、南海区、花都区、惠东县、小榄镇)各限推荐4名学员。

  五、报名程序

  (一)动员。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优秀民营企业,并动员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报名。企业确定拟参加学习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一)报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直接报省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三)推荐。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加注主管部门意见后于117日前汇总报省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金平区、惠东县、小榄镇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汇总当地名单后直接报我局。

  (四)通知。省中小企业局审核后确定学员名单,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寄发《报到通知书》。

  (五)报到。学员按要求到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报到,并缴纳学费,同时提交名片、大一寸免冠彩照各2张(用于制作学员证、通讯录和结业证)。

  六、培训时间

  培训班将于201011月或12月下旬正式开班。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到通知书》。

  具体课程安排和其他事项参见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为体现对培训项目的支持,我局将安排有关经费补助。

  七、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邓承红  电话:02083133435

  传真:02083135859    Email475615115@qq.com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周胜蓝电话:02087111540

  传真:02087114697  Emailhuagong25@126.com

  省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协会  梁茵  电话:020-83057663

  传真:020-83057162    Email12353317@qq.com

  

  附件:1. 报名回执;

     2. 广东省第二期民营骨干(高成长)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项目介绍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粤中小企函〔2011〕84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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