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启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10-2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加大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及全省节能工作总体安排,现正式启动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荐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意义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是一项整合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的管控一体化节能新技术,借助于完善的数据采集网络获取生产过程的重要参数和相关能源数据,经过处理、分析并结合对生产工艺过程评估,实时提供在线能源系统平衡信息和调整决策方案,确保能源系统平衡调整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合理性,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实现生产工序用能的优化分配及供应,保证生产及动力工艺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并最终实现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是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的有效手段。目前,国家已在钢铁、石化等高能耗行业中树立了一批“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和企业,为其它行业推动“两化”融合促进节能降耗提供借鉴。我省在《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中也将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纳入了“十二五”重点节能工程。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作为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

  二、推荐范围及要求

  根据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具体情况,首先重点在钢铁、造纸、水泥、陶瓷、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荐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

  推荐开展能源管理中心项目的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企业具备一定的现场自动化基础条件,或经过适应性改造能满足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对数据采集的要求。今年推荐的项目原则上要在2012年上半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推荐程序

  列入推荐名单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告,报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法人代表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于1111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四、跟踪管理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公布重点培育项目名单。各市要加强对重点培育项目的跟踪管理,敦促企业尽快建设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实现预期节能效果。对建成实施后节能效果显著的项目,我委将在省节能专项中给予资金支持,列入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100”示范项目,同时优先向国家推荐,作为工信部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

  

  附件:1.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3. 项目基本情况表

      4.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情况报告编制要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洪蒙纳、孙青林,联系电话:020-8313338783135985,电子邮箱:hmn@gdecc.cn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2011〕853号附件(1-3).xls
粤经信节能〔2011〕853号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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