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镇人民政府,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我省产业科学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经听取行业协会意见、专家评审、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审定、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珠海市高新区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等8个产业集群为第六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规划为龙头,产业集聚为基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和产业集群联盟标准为四大抓手,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内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配套服务,为全省产业集群更好更快发展树立典范,提供经验。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升级步伐,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省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第六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第六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 珠海市高新区输变电装备产业集群 汕头市金平区轻工装备产业集群 河源市源城区电子产业集群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东莞市道滘镇食品产业集群 东莞市清溪镇光电通讯产业集群 中山市火炬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肇庆市高要压铸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