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办于2011年12月30日面向全省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发布了《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的通告》(见附件,通告发布在2011年的12月30日的南方日报的A4版、南方网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全省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并告知了有关细则,请贵单位根据通告内容及时进行台站数据填报。
特此告知。
附件: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苏若梁,电话:020-83132745、18666091620,邮箱:surl@gd.gov.cn)
附件: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为适应我省无线电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现时工作的需要,我办决定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对象
在我省行政辖区内已设置使用的各类民用无线电台站。 短距离微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等国家有规定可豁免领取台站执照、按照规定不需在我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台站执照的无线电台站除外。
二、具体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3月15日,各设台者对自身所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做好自查自纠,按规范格式等要求整理相关台站资料,并及时报送至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
(一)已取得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含个人业余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其设台者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无线电台站资料填报系统”,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台站数据(涉及国家保密规定而不能通过互联网申报台站数据的,可向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申领本地化台站数据填报软件的安装光盘),导出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承诺书及《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一并送至原执照核发单位。
(二)未取得合法无线电台站执照的已设无线电台站,其设台者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用以补办无线电台站设台手续,涉及到台站数据资料填报的,按照上述办法统一规范格式的要求办理。相关资料应按照《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受理权限的相关规定,报送到相应的无线电管理机构。
三、相关事项
(一)“广东省无线电台站资料填报系统”互联网网址是:http://www.gdradio.gd.gov.cn,网址对应IP地址: 210.76.69.68 ,相关表格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也可到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所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领取。
(二)请各设台者积极主动配合本次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对由于不配合本次无线电台站数据核查而出现的相关问题,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1)业务咨询: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台站数据核查工作小组苏若梁,电话:020-83132745,18666091620;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4楼。(2)“广东省无线电台站资料填报系统”使用方法咨询:陈伟明,电话:13824351705;黄松,电话:1868899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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