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2-2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274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组织不少于15家中小企业和不少于5家服务机构参加调查;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协助组织不少于5家中小企业和不少于5家服务机构参加调查;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组织不少于2家中小企业和1家服务机构参加调查。

  请各市(区、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28前将《问卷调查工作联系人情况表》(附件2)报送我局并于315前将《参加<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名单》(附件3)报送我局。

  

  附件:1.关于请协助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274号)

     2.《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3.参加《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工作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名单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张斌、孙海扬,电话:8313594483135841,传真:8313585183135859

相关附件: 粤中小企函10号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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