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关于请推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函》(商流通司函〔2012〕14号)的要求,请有条件的地市积极申报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并于4月5日前将试点方案(3份,电子文档发邮箱)以正式公文上报我委(生产服务业处),我委将择优向商务部推荐2-3个试点城市。
附件:关于请推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83135840,邮箱:hzh@gdei.gov.cn)
相关附件: 商流通司函〔2012〕14号:关于请推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