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4-1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市要高度重视建设“双百工程”的重要意义,深入调研、发掘好的典型,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于42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以及示范工程(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梁苑蓝,电话:020-83133361,传真020-83133335,邮箱地址:zhengwei@gdei.gov.cn

    

相关附件: 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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