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市要高度重视建设“双百工程”的重要意义,深入调研、发掘好的典型,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件以及示范工程(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梁苑蓝,电话:020-83133361,传真:020-83133335,邮箱地址:zhengwei@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