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6-0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我委《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我委(生产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83135840)

  

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关于进一步确立珠江三角洲地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的要求,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降低流通成本和促进消费为方向,以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大力培育电子商务标杆企业,着力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努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增强信用安全保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推动电子商务实现总量快速扩张、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的突破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批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认证、信用、物流和标准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网络零售总额、网络购物用户、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实现突破性增长,大型企业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网络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原材料网上交易和产品网上销售的比重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广东电子商务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推动珠三角建成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牵头编写并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确立珠江三角洲地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的实施意见》,明确电子商务发展方向,通过土地、财税、人才、注册登记等优惠政策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确立珠三角的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2012年底前完成编写工作并报省政府审定。(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二)示范带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企业

  一是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大力扶持5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36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继续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移动电子商务等领域认定一批示范企业,努力培育出一批交易规模大、实力强、影响面广,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龙头企业。2012年底前认定第2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二是树立一批电子商务创新典型。总结推广一批电子商务典型企业的先进运营模式及经验,带动全省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2012年底前宣传、发布部分先进典型案例。(生产服务业处牵头,综合处、信息化推进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配合)

  (三)集聚发展,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一是大力支持广州云浦、深圳福田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各地集中资源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协助电子商务基地引进大型龙头企业。二是依托各类科技园、软件园、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2012年认定第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生产服务业处牵头,园区处配合)

  (四)营造氛围,高规格大范围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培训

  一是举办中国(广东)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争取国家商务部、省政府作为指导单位,由我委和广州市政府联合每2年举办一次高规格的高峰论坛,扩大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力,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2013年举办第一届大会。(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二是举办电子商务系列培训班。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重点针对大型制造企业、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高管和地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培训。支持各地举办以电子商务为主题,面向中小企业高管的大型培训班。2012年争取承办一次国家商务部或工信部主办的电子商务培训班。(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中小企业局配合)

  (五)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

  一是支持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在家电、服装等优势传统产业建设一批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发展电子采购、电子分销,降低采购和分销成本。指导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到2013年底,进一步健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管理机制。(生产服务业处牵头,原材料处、装备处、消费品处、市场处等行业管理处室配合)

  二是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新型营销模式。2013年入选全国连锁百强的本土流通企业全部建成网络购物平台。(生产服务业处牵头,商贸服务业处、市场处配合)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认定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在中博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围绕“两化融合”推广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适用技术或模式。2012年底认定5家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机构。(中小企业局负责)

  四是推进国际采购中心电子商务建设试点。依托认定的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强化电子商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国际采购中心电子交易比例,实现国际采购中心实体与电子商务相互促进。2012年底前,至少支持10家国际采购中心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六)加强服务,打造一流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广东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为电子商务平台、“网店”、传统企业等提供电子商务咨询、物流、技术、支付、代运营等综合服务,率先进驻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试点。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信用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三是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平台,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效率,促进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融合。2012年底成立“广东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七)加大支持,努力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研究成立电子商务投融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省电子商务行业。2012年底前争取出台“基金”设立方案。(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二是争取省财政设立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从2012年到201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引导和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和技术创新,扶持企业做大做强。2012年底争取完成报批等手续。(生产服务业处牵头)

  四、加强领导

  (一)健全协调机制。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成立电子商务专责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委内各处室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2年底成立专责小组。(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二)强化信息沟通。各有关处室在6月15日前报送本处室具体工作计划,在7月10日和10月10日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在12月1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送生产服务业处汇总。(生产服务业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有关处室要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市贯彻落实本行动方案。人事处、监察室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处室予以通报表彰并研究奖励的办法;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处室及其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人事处、监察室、生产服务业处分别负责,有关处室配合)

  

  附件: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相关附件: 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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