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市(区)、各处室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进展情况、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我委电力能源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王婧,电话:83133268)
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小丹省长5月21日在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委党组的工作部署,在保障电力供应要有保有压上有新突破,采取措施解决当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列在分工项目前面的为牵头处室,其他为参与处室)。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主题,坚持增加有效供给与推进结构调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保障重点与抑制不合理需求、推进节能减排相结合;坚持企业自觉参与和必要的政策推动相结合,以加强电力运行调控为手段,以充分挖掘电力供应能力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突破,以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氛围为保障,科学分配有限电力资源,切实提高电力利用效率,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安全高效电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供电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有保有压的电力供应调节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初步实现用电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形成安全稳定有序的供用电秩序,缓解用电结构性矛盾,为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条件,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供应模式,将电力紧缺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降至最低。
—— 电力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控制在9%以内;
—— 最大错峰负荷控制在全社会最高负荷需求的9%以内;
——工业用户负荷监控率达到95%以上;
——正常情况下,居民用电、农业用电不参与全省错峰用电;
——产业转移示范园区错峰率控制在5%以内。
三、 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强化服务联系,做好电力运行跟踪监测。
一是密切关注本地经济运行走势和产业发展趋势,加强对未来用电趋势对经济走势影响的研判;二是完善定期信息报送制度,着力提高监测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指导条件成熟的地区梳理本地区各类产业用电量,掌握本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单位产品增加值电耗等指标情况;四是借助直通车平台,加强与重点企业、重要用户定期联系,对重点企业坚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电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工业企业自觉执行错峰用电方案,解决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电力能源处、经济运行处)
(二)加强日常调控,优化电力运行管理。
一是密切关注用电负荷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工作,根据电力运行实际和发电企业燃料库存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二是指导发电企业认真排查机组长期高负荷运行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机组运行安全维护,杜绝机组非计划停运;三是组织企业与交通部门做好运力衔接,增强电煤、天然气等燃料运输能力,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做好燃料储备,杜绝因燃料短缺导致机组停运。(电力能源处,重要物资协调处)
(三)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挖掘供电潜力。
1.充分调动9E机组顶峰发电能力。
一是继续跟进我委5月21日上报省政府解决9E机组补贴问题请示文件的办理情况,争取落实省财政补贴资金,充分调动9E机组顶峰发电能力,有效降低供电缺口,增强珠三角负荷中心的电源支撑。二是积极争取汪洋书记的支持,帮助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我省在运的20套手续不完备9E机组,并落实机组上网电价。(电力能源处)
2.加大外购电协调力度。
协调西南兄弟省份、南方电网公司充分利用区域电网平台,竭尽所能调剂西电按照我省需求输送电力电量,重点协调贵州、云南省尽量按照不低于2012年年度计划送电;同时,积极协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中华电力公司增购三峡电、港电电力电量。(电力能源处)
3.协调手续不完备燃煤机组并网发电。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核准铜鼓电厂6、7号机,惠来电厂3、4号机以及海门电厂3、4号机(共6台100万千瓦机组,均为手续不完备燃煤机组),重点协调做好机组并网发电工作。(电力能源处)
4.探索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
开展调研,推进我省分布式能源建设,切实提高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供电能力。密切跟踪、协调推进华电集团在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园和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两个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在中山(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等条件具备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积极开展分布式能源建设前期工作。(电力能源处、园区处)
(四)积极推进电网建设进度,提高输配电能力。
加强协调、密切跟进,切实加快各项电网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推进下半年500千伏内环网和广州中部网解环运行,进一步提高粤东送出电力,使粤东地区增加送出140万千瓦“窝电”电力。(电力能源处)
(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结构调整。
1.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用电计划。
一是实施差异化的用电指标分配方案,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确保居民、农业生产用电。通过用电指标单列等方式,将用电指标向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倾斜,并根据企业订单情况灵活安排错峰和避峰。二是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企业用电,对被调控企业实施限电乃至停止电力供应等措施。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电力能源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2.创新电力分配调节经济运行机制。
加大电力资源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东莞、佛山两市开展调研,陆续启动在两市进行创新电力分配调节经济运行机制的试点城市工作。加强对企业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充分运用单位增加值能耗、全员劳动生产率等量化指标,制订科学的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类别排名综合控制,按照“优先保障”、“一般保障”、“重点限制”分档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将有限电力资源向用电效率高、发展质量优的企业倾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电力能源处、经济运行处)
3.协助并督促佛山市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建设相关申报、实施工作。(电力能源处)
(六)强化项目引导示范,加大节电投资力度。
组织实施广东省差别电价电费收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加大广东省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试点)项目实施力度,充分利用节能专项资金等,支持节电节能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使用,以财政资金、优惠贷款为引导,优质项目为载体,发挥引导放大作用,加大节电节能投资力度,推动节能减排。(电力能源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七)大力开展节电节能宣传,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途径、手段,借助节能宣传周、专题培训班等平台,宣传节电节能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和人民群众节约用电,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形成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的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节电节能、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的氛围。(电力能源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工作分工及进度表
相关附件: 2012年推动有保有压电力供应调节上新水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