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7-2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争取纳入商务部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我委将按照商务部的部署,适时开展有关考核工作,并择优向商务部推荐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7月26日

  

   (联系人:侯彪,电话:020-83135953)  

相关附件: 商流通发〔2012〕211号: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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