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流通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广货网上行”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组织10000家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宣传推广、网络采购和销售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确定的企业计划数量(各市计划数及对口联系处室见附件1),抓紧发动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附件1确定的对口联系处室)。
(二)请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本行业企业或协会会员单位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我委对口业务指导处室)。
(三)请委有关处室按照《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分工方案》要求,积极发动民营、商贸、装备、电子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示范区、产业转移园区、原材料和消费品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协调所联系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负责汇总整理所联系地市(区)和行业协会上报企业,按进度要求分别报组委会办公室企业联络一组(联络员:符洁莹)、二组(联络员:雷勇强)。
(四)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协会在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可在我委公众网上下载)确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组织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其他申报材料请于8月30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报对口联系处室或业务指导处室)。8月30日后如有新增参加活动的企业,也请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地市(区)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企业计划数量及对口联系处室表
2.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企业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材料函〔2012〕26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