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部署,更好促进广东制造企业“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定于9月13—14日在广州召开2012年第六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为做好此次活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期“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2〕4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质量管理的科(处)室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本次交流活动,于9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同时传真至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二、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请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质量管理的负责同志参加经验交流活动,每个企业参会人数原则上限定1人。企业参会人员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三、本次活动免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参会单位自理。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黄海丹,孔德智,电话:020-83133226,
传真:83133384,电子邮箱:30664695@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联系人:毛杰、王佳美,电话:020-37207549,
手机:13711625757、13113301409,传真:87236230,
电子邮箱:maoj@ceprei.org、wangjm@ceprei.org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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