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 告
二○一二年第10号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我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精神,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15个有关的地级以上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进行检查考核。被考核各市2011年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根据《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粤经信材料〔2011〕186号),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级,现予以公告。
附件:我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2年9月25日
附件
我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优秀
汕头市人民政府 优秀
韶关市人民政府 优秀
河源市人民政府 优秀
梅州市人民政府 优秀
惠州市人民政府 优秀
汕尾市人民政府 优秀
中山市人民政府 优秀
江门市人民政府 优秀
阳江市人民政府 优秀
湛江市人民政府 优秀
茂名市人民政府 优秀
清远市人民政府 优秀
潮州市人民政府 优秀
云浮市人民政府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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