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申报推荐我省第二期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11-30     点击量:

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有关单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

  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20103月聘任第一期民爆物品行业专家,目前聘期已近结束。3年中,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为我省民爆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粤经信法规〔2011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期任期总结

  各位专家库成员在任期结束前,应对任期内从事有关行业专家方面的工作认真加以总结,对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发展技术方向建议等内容予以思考和归纳,形成文字材料,请于2013111日前送(或电邮)我委民爆处。我委将结合2013年全省民爆行业工作会议对第一期民爆物品行业专家工作进行总结。

  二、第二期民爆物品行业专家库申报推荐

  为了继续发挥我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即日起开始第二期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条件和聘任程序,2013315日前结束,由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汇总并提出拟聘任名单。原第一批专家库成员推荐时请附任期总结材料。

  三、第二期民爆物品行业专家库成员聘任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我委将根据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的推荐意见,经公示后聘任第二期民爆物品行业专家库成员,任期3年。

  

  附件:广东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推荐成员基本信息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30

相关附件: 广东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推荐成员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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