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助力骨干企业增强实力、做大规模,根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和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粤经信创新〔2010〕670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的资格进行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目的
一是了解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近两年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情况,为调整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提供支持。二是为资格证到期的骨干企业办理延期手续。三是帮助遴选和推荐列入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增强实力、做大规模”企业名单。
二、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范围为已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的100家企业,以及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认定的121家企业(名单附后)。
三、复审程序及结果
(一)属于复审范围内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提出复审申请,填写复审申请表,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发送本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直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报送的企业复审资料,委托第三方支撑机构进行资料核查,对核实无异议的骨干和培育企业重新核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证书;对近两年发展势头强劲、经营业绩突出,位居同行业培育企业前列的企业,予以晋升为骨干企业。
(三)对近两年企业守法依规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发展势头强劲,按照2011、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到2015年预期可超过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我委优先推荐列入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增强实力、做大规模”企业名单。
四、复审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28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将本地区、本单位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复审资料汇总,连同电子版发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二)2013年3月底前,完成资料核查,公布复审结果,颁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证书。
附件 1.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
2.复审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
3.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信息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6日
(联系人:黄海丹、李新星,电话:83133226、83134277,
传真:83133384,电子信箱:zlc@gdei.gov.cn)
相关附件: 粤经信创新函〔2013〕498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