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70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11〕392号)等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对2012年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的节能技改项目第三方现场审核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大部分省公布的第三方机构能够依照有关审核规范和标准,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现场审核工作,确保省节能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全省节能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少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将2012年第三方机构现场审核存在的问题等有关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强对省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监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存在问题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鉴,认真进行整改,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节能量审核工作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节能量现场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准确性。
二、存在问题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要选派人员参加2013年省组织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和考试。对今年内考试通过人数未达到3人以上的第三方机构,将暂停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资格。
三、对连续两年出现9个项目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暂时取消其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资格,并立即整改。
附件:2012年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节能技改项目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2月7日
相关附件: 2012年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节能技改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