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印发2013年原材料工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3-0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

  现将《2013年原材料工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议,请径向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35

  (联系人:杨淑鹏,电话:020-83135893,传真:020-83133324

  

2013年原材料工业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落实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以提高原材料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实现发展方式上新轨道,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上新层次,着力促进自主创新上新水平,重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稀土突破、服务改进五大工程,推进原材料工业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

  主要预期目标:全省原材料工业增加值增长9%,新材料工业增加值增长25%左右,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取得实质进展,新材料产业壮大发展取得较大突破,稀土大企业集团发展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完成国家下达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通过国家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落实禁化武履约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推进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一是制订实施年度淘汰计划。制定上报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计划,出台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行动计划,做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拆除落后设施装置,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和落后设备恢复生产。落实2012年省淘汰落后产能财政补助资金,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与考核。做好双重公告、三级验收、两级考核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对落后产能任务企业名单和设备进行公示和公告,对完成任务的企业予以公告。做好地市现场自查验收、省对市的验收考核、国家对省的检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家合作机制,发挥专家在产能认定、企业验收和考核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快落后设施彻底拆除。对未按规定拆除落后设备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强与国土、法院和银行等单位的沟通,采取综合手段推进落后设备按照规定彻底拆除。对未拆除落后设备企业,督促地市实行挂牌督办,签订责任书,并开展现场核查。

  四是完善政策措施。修订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对淘汰落后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建议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建议省领导与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真正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完善差别电价、资金奖励、环保核查、职工安置等政策措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召开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调会和重点地市经信部门座谈会。联合质监、环保、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利用三旧改造、双转移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专栏、专刊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淘汰落后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财政资金、项目核准、土地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发展与淘汰的良性互动机制,腾出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支持优势企业购买落后产能指标发展先进产能。

  七是协调做好职工安置。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职工就业的关系,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劳动关系处理、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等工作,多途径、多渠道安置职工,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强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我国产能过剩行业跟踪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分行业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严格环保、安全、能耗等市场准入,合理引导工业项目布局,消化一批产能、转移一批产能、整合一批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是探索工作新思路。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题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探索增加落后产能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淘汰落后产能的途径和方法,提出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新思路。

  (二)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做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全产业链整体提升。

  一是加快原材料工业技术改造。推动落实国家和省的技术改造专项,推进原材料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提升品种质量。在全行业推动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开展余热余能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出台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协调地方和有关部门支持钢铁、水泥、稀土等行业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制定上报和分解下达2013年稀土、钨、钼、锡、锑等稀有金属和耐火粘土、萤石生产指令性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工作。推进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工作,组织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和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申请,推广使用400MPa及以上高强度钢材。组织开展铜、铝、铅锌、稀土、水泥、平板玻璃、防水卷材、氟化氢、电石、纯碱、氯碱等行业准入公告申请。

  四是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围绕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黄金、新材料等各项原材料工业十二五规划目标,统筹各种资源,通过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行业准入等综合措施,确保规划实施进度,并做好动态跟踪和检查评估。

  五是推动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推荐一批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两化融合牵手工程,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动认定一批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项目,推动建筑陶瓷、铝型材、化工产品等建设国际采购中心、广东商贸城和广货展示中心。推动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广东产品全国行等扩内需活动。引导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开设网上商城或网店。推动落实国家建材下乡试点和有色金属收储试点。建立健全上下游合作机制,在石化、有色行业开展原材料企业与应用企业的对接交流。

  六是实施一批转型升级计划。落实建筑陶瓷、铝加工行业转型升级计划,出台涂料、防水材料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选取20家左右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原材料企业作为转型升级突破点,以点带面推动原材料工业整体转型升级。研究水泥熟料和粉磨站项目的布局发展意见,指导省水泥行业协会做好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工作。

  七是推进重大项目(平台)建设。推动湛江东海岛钢铁、湛江中科炼化、揭阳中委炼化、高性能碳纤维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推动茂名、惠州、广州石化基地、韶关钢铁基地、南沙精品钢材基地、粤东西北三大水泥生产基地、南雄和高栏港精细化工基地等重大项目优化提升。推动渤海石化交易所茂名石化交易中心、广东塑料交易所、广州化工交易中心、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清远铜交易中心等重点平台完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和平台关键产业链配套、土地、融资、用工等问题,并做好跟踪服务。

  八是推动黄金行业价值链提升。做好将省黄金公司划转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衔接工作。支持广晟公司以省黄金公司为基础,推进行业整合,组建省黄金产业集团,规划建设黄金产业基地。推动广东黄金专卖店建设,并利用广晟公司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渠道推广。支持规范壮大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牵头研究我省申请设立中国翡翠交易所意见。

  (三)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做好新材料产业壮大发展工作,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做好新材料运行监测与统计分析。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库,在新材料领域选择30家左右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建立基本情况报送制度,开展日常运行监测与统计分析,编制新材料产业发展分析报告。

  二是抓好规划的对接工作。抓好工信部《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大工程400个重点产品的对接实施工作推动《广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新能源汽车材料等我省现阶段优先发展的新材料领域取得重点突破,推进十二五重点规划项目加快建设。

  三是落实国家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根据工信部要求,摸查和储备一批新材料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向国家推荐申报,整合国家、省、市、企资源,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打造若干新材料细分领域先进制造基地。

  四是推动新材料产业基地认定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在超材料、高端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领域推动认定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已认定的南海新材料、汕头锆材料、韶关金属材料和清远光电子材料等产业基地发展,协调解决产业链关键配套问题支持组建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新材料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资源优化组合。推动以联盟为基础组建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并支持广州、佛山、东莞等新材料产业发达的地市组建市级新材料协会,健全行业管理支撑机构。

  五是抓好新材料认定、标准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工信部部署,开展新材料企业、产品认定试点。支持优势新材料企业开展重点标准研制和发布,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依托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帮助新材料产品开拓内需市场。

  (四)实施稀土发展新突破工程,做好稀土行业整合发展工作,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和合作支持。发挥省稀有金属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细化稀土行业整合的政策和措施支持省稀土产业集团加强与资源地市的合作,成立区域稀土资源开发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推动资源地市加大本行政区域稀土资源整治工作,加强与省稀土产业集团的合资合作,加快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

  二是推动省稀土产业集团争取成为国家级稀土集团。以省稀土产业集团为主体推进省内外稀土行业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履行省政府赋予五集中职能,实现跨区域、跨国界发展,成为国家级稀土集团。

  三是加快推进稀土行业整合工作。推动省稀土产业集团在并购国内部分省(区)稀土企业,开展稀土行业整合的基础上,深化与中国钢研集团、云南省稀土集团和本省资源地政府及国内其他省市全面合作,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引导省稀土产业集团与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企业强强联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支持省稀土产业集团在与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合作的基础上,加快实施走出去步伐,并购海外稀土资源和深加工企业,提升全球化经营水平。

  四是推动产业链条延伸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定稀土行业重点发展指导目录,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市场需求量大、产品附加值高的稀土深加工项目。推进梅州、韶关、清远三个稀土特色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支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实施一批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建设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系统,加强环保技术改造,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高端应用技术产业化。推动省稀土产业研究院和中国(南方)稀土交易中心建设

  五是推动实施稀土资源储备工作。制定实施省稀土产业集团集中收购我省罚没稀土产品的工作方案。推动省稀土产业集团设立稀土储备公司,按照市场运作、维护经营秩序、促进节约利用、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做好稀土产品储备和开发利用。

  六是深化稀土专项整治和环保治理工作。继续加强稀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开采和超控制指标开采、违法生产和超计划生产、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以及非法出口和走私行为。对稀土资源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推广减少环境污染的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严格执行稀土生产指令性计划,做好稀土行业的准入管理。

  (五)实施服务改进工程,做好运行监测分析、行政许可和企业服务工作,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一是保持原材料工业平稳增长。加强原材料行业运行分析,了解掌握原材料行业资源、生产、销售、进出口、价格、投资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提高监测、预测水平。总结推广原材料行业转型升级的先进经验,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指导行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和企业服务。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调研,就矛盾和问题突出的领域组织专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分析。继续开展暖企服务活动,深入落实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帮助企业解决用地、用电、用资金等实际问题。

  三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监控化学品审核与备案事项下放、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事项转移、原材料行业管理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组织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做好后续监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核、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核、监控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审核、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四是切实做好禁化武履约工作。建立接受禁化武组织核查、化学突发事件处置部门联动机制,细化相关单位和地市的职责分工。开展与重点省区沟通交流,加强履约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与行业协会和技术专家联系合作,做好咨询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特别许可申报工作和数据采集与宣布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开展省级模拟核查,做好随时接受国际核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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