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4-2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含深圳),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2号),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38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已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现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企业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地市认真做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初审,推荐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为加强申报工作管理,我委每年集中受理两批申报,各地市应于每年310日前或9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地市加强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各地市应于每年330日前将本地区有关准入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不按时报送监督检查情况的,我委将暂缓受理该地区的申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424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同意给予广州市百益骏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变更的复函

下一篇:关于同意给予湛江伟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复函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