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5-2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广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201313号)的有关部署,为做好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科学导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我省信息化建设,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上水平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二)绩效导向。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资金申报、评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公开、公正、公平。采用公开报名、专家评审的形式优选,规范资金申报和评审程序,提高资金安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申报范围

   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扶持三大领域。一是物联网重点发展领域,二是云计算与软件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三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建设,申报单位应在以上3个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具体的专题和类别。(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把关,核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属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省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汇总上报,上报时需附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于2013610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521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平婧、何燕,联系电话:8313428583134718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姚林,电话:020-83170361 

相关附件: 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文件编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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