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5-2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1241)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2434号)精神,省财政设立了开展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奖励资金,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使用。为做好活动市场主体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2012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平台类企业。

  1.申请表(见附件1)。

  2.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总结材料。

  3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广货销售额、服务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系统导出的交易数据汇总表、财务报表等)。

  4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减免的会员费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优惠前和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会员数据明细和有关证明材料(该项仅B2B类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供)。

  5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可核实的开展促销优惠活动费用的证明材料(如发票、报纸、网络广告链接或截图、协议、财务报表等)。

  6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开展和参加对接会的证明材料(如报纸、网络广告链接、截图、协议、照片等)。

  战略合作电商平台参照本项要求提供。

  (二)商城类企业。

  1.申请表(见附件1)。

  2.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总结材料。

  3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广货销售额、服务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系统导出的交易数据汇总表、财务报表等)。

  4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可核实的开展促销优惠活动费用的证明材料(如发票、报纸、网络广告链接或截图、协议、财务报表等)。

  (三)网店类企业。

  1.申请表(见附件1)。

  2.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总结材料。

  3 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广货销售额、服务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系统导出的交易数据汇总表、财务报表等)。

  (四)万家企业。

  1.申请表(见附件2)。

  2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参与对接活动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纸、网络广告链接(截图)、协议等)。

  320128-20133月活动期间,企业在各电商平台,实际缴纳的首年上网触电会员费的证明材料(电商平台开具给该企业的会员费发票和协议等)。

  二、其他要求

  1.报送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简装成册。

  2.各企业能提供2012年度或者201291-2013331的审计报告的,在评审中将给予加分。

  3.有关企业应于2013620前,向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的申报材料。625下午1900前各地市经信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战略合作电商平台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黄紫华,电话:020-83135840,邮箱:hzh@gdei.gov.cn;朱希,电话:020-83135967

  

  附件:12012广货网上行活动奖励资金申请表(平台、商城和网店)

     22012广货网上行活动万家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525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生产〔2013〕243号附件1-2.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3年能效对标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