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有联进高电子协作系列—环境污染(在线)监控系统V1.0等8项软件产品变更事项(具体变更事项见附件)符合相关规定,请配合做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附件:2013年第五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变更事项清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5月28日
(联系人:平婧,联系电话:020-83134285)
相关附件: 2013年第五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证书变更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