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关于组织遴选第二批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6-2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粤发〔20134号)、《2013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粤府〔201313号)的部署,根据《广东省帮扶500家高成长中小和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粤中小企〔20139号)的要求,我局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帮扶500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下简称高成长企业)做强做优,2012年已公布全省遴选的第一批200家高成长企业名单,2013年拟遴选第二批150家高成长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属于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主要选择上市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打冠军型企业。申报第一批高成长企业但未入选的企业可继续申报。

  二、遴选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

  3、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清晰,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前景良好,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4、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在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品牌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良好。

  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发展能力。

  6、上市培育企业须具备国内外上市的筹备条件并已启动相关筹备工作,企业上年末总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上年度净利润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7、专精特新企业的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处于所属细分行业领域的领先地位,上年度市场占有率处于所属细分行业领域的前列(行业前三名的优先入选);上年末企业的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20%,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程序和资料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书和有关表格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gdei.gov.cn)下载。

  2、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在符合遴选范围和遴选条件的申报企业中择优推荐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同时汇总第一批高成长企业的发展情况,并总结去年以来帮扶高成长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一并报省中小企业局。

  3、资料要求。各市须在730前将推荐上报第二批高成长企业文件(含第二批高成长企业推荐汇总表、第一批高成长企业发展情况汇总表及帮扶工作情况)及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技术进步处,并将文件和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cz500@163.com

  

  附件:1.高成长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高成长企业申报书

     3.第二批高成长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一批高成长企业发展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2013626

  (联系人:谢日华,联系电话:020-8313331983135986

相关附件: 粤中小企函〔2013〕42号附件1-2.doc
粤中小企函〔2013〕42号附件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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