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3〕4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函件1份,本地生产能力储备试点企业汇总表1份,各生产能力储备试点企业申请报告1份,材料电子版1份)报送我委(重要物资协调处)。
根据通知要求,请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送我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7月30日
(联系人:兰烨,电话:83133434,邮箱:Lanye@gdei.gov.cn)
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