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职能转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特向社会公开遴选省级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接事项
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
二、承接工作内容
我省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认定申报材料的前置审查,主要包括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现场考察、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承接单位遴选方式
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监察厅派驻本委监察室共同组成评选组,听取竞选单位的陈述和答辩,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黄金行业有关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三)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及相关工作人员,拥有一支熟悉国家黄金工业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的工作团队,熟悉国内外主要国家有关黄金矿产开发情况和我省黄金产业链条上的企业;
(四)具有较强的金属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制定的技术力量;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专家库情况等)、承接此项职能工作的自身优势;
(二)我省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前置审查工作初步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8月9日-8月19日;
地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5室);
联系人:林树彬,电话:020-83133307。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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