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广东省质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8-2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质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各再制造试点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30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质监局

                      2013823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郑威,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丽改,电话:020- 83170275,传真:020-83170266

省质监局联系人:曾永,电话:020-38835710,传真:020-38835800

相关附件: 发改环资〔2013〕1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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